领导班子民主生活制度
发布时间:2019-01-09 14:30:12
为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和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及中纪委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系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系党政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的党员大会。
二、系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时间为每年的十月至十二月,或按学校党委安排的时间召开。因故不能召开时、必须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三、系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由系党总支书记召集和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召集和主持时,可委托总支其他成员召集和主持。
四、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围绕本年度的中心工作,检查班子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民主集中制和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班子和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勤政情况;开展积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解决班子存在的各方面问题。
五、班子民主生活会程序
1、民主生活会前,系办公室或总支组织委员在全系范围内广泛征求职工对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意见,认真梳理,反馈给班子和班子成员。
2、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召开会议。将会议主题、要解决的问题、召开时间、筹备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待上级党组织批准后方可召开。
3、领导干部根据职工的意见和自己查找的问题,经和班子成员广泛谈心后,撰写发言提纲。
4、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制定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整改措施和方案。
6、形成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的报告和民主生活会记录一并报上级党组织。
机械电子工程系党总支
2011年1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