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景德镇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风建设的意见》(景院发[2018]12号),为落实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我院的教风和学风建设,结合我院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教风建设
1.教师是教学过程的主导,对教风和学风建设负有重要责任。教师要教书育人,严格执教,严谨治学,为人师表,模范遵守各项教学规章制度。
2.教师应努力钻研教学业务,努力学习现代教育思想,把握教育教学规律,熟悉学科发展动态,努力实现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不断更新。认真备课,精选讲授内容,批改学生作业和指导学生的实习实验等。
3.教师应积极参加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活动。努力学习现代信息技术,主动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
4.严格执行学校和学院的各项教学管理规定。遵守教学纪律,按时上下课,任课期间不得随意调课、缺课,未经学院和教务处同意不擅自停课、调课。
5.任课教师应对学生出勤情况、学习情况、课堂纪律情况、完成作业情况及考试等学习全过程负责。要严格要求,强化管理,对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要当堂提出批评,教师放任课堂秩序混乱,视为失职。
6.教师应以学生为本,关心、帮助学生克服学习困难,努力完成教学任务,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7.任课教师应经常与班主任、辅导员沟通,以使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
二、学风建设
1.学生是教学过程中的主体,是教学质量的主要体现者。学生应认真学习《学生守则》,熟知学院有关规章制度,严格并自觉地用《学生守则》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学风建设的模范。
2.学生要尊敬老师,尊重教师的劳动。要以培养创新能力为核心,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刻苦学习,积极参与教学改革活动,适应不断更新的教学方法,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同时,要积极参加多种课外科技文化活动,全面提高自身科学文化素质。
3.学生要按照教学要求参加全部教学过程,完成各项教学任务,认真预习、认真听课、保证自习的效率和出勤、独立完成作业、实习报告等。努力阅读与教学内容有关的参考书和文献资料 ,巩固课堂所学知识。
4.学生上课要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上课时不得做与教学内容无关的活动,对违反课堂纪律,并经教育仍不改过者,学院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5.学生应自觉增强动手实践能力,培养创新意识。在实验、实习等教学环节中,学生应严格按要求完成实验、实习,认真撰写实验、实习报告。实验中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爱护实验设备。
6.学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考试作弊现象。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学生,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积极参加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教育,积极参与各种学习竞赛和校园文化活动。
8.学生应爱护校园设施,自觉保持学校的优良教学环境。
三、其它
1.学院党政领导、教研室主任应经常听课,深入课堂和学生中,以便了解学院教风、学风情况。
2.每学年学院组织一次教风与学风考评工作。对成绩优秀的班级,将给予表彰与奖励;对成绩较差的班级,将提出批评和整改意见,减少各种奖励名额。
3.教师在教风、学风建设中的成绩和表现,将作为本人工作业绩考核、职务晋升、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
4.学生上课期间,未经教务处和主管教学的学院领导同意,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抽调学生参加其他活动。